关于印发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》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6-02-29 点击数:

附件2

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
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表

编号:

违纪事项

发生时间

发生地点

检查人员

责任人

责任人所属部门

责任人

所属部门

认定意见

初步核查认定级别:

认定理由:

该责任人因

违反条,

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:盖章

教务处

认定意见

复核认定级别:

认定理由:

该责任人违反条,

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:盖章

学校

教学事故

认定小组

意见

认定级别或意见:

认定理由:

组长签名:

备注(小组成员签字)

注:此表一式两份,一份部门留存,一份教务处留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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